公告:
繁體中文
作品著作权用户注册作品著作权在线登记
  • 用户登录
  • 版权登记
  • 审查
  • 发证
专利申请
站内热点
法律法规
首页 > 专利申请 > 文章正文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来源:     编辑:hanjing     发表时间:2013-08-07 13:11:36     浏览:

 (一)外观专利保护范围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仅保护产品的外形及表面图案、色彩的设计方案,保护期限10年)。
 
(二)所需文件及资料
  ● 填写《专利信息表》
  1、写明申请专利的类型(外观设计);
  2、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国籍(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第一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是企业或法人单位,提供第一申请人企业代码);
  3、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地址、国籍(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当是自然人);
  4、要优先权的,提供优先权的申请国家、申请日期、申请号;
  5、申请人对申请的其他要求。
  ● 《专利代理委托书》
  由全体申请人签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本人签字;申请人是企业或法人单位的,加盖公章)
  ● 有关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
  1、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一式4份);
  2、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及所属的类别;
  3、或者提交符合要求的六面视图的照片或图片(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如果视图是对称的,可以省略一幅视图,但需要用文字说明;
  4、简要说明要指出主要创作部位、是否保护色彩和省略视图的情况,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同时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照片各两份;
  5、上述图片或照片中的视图尺寸比例要一致,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应当在3cm×8cm与15cm×22cm之间;图片或照片的背景应是单色,该背景不得有与本外观设计无关的其它物品或图案;
  6、要求优先权的,应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
 
(三)注意事项和相关说明
  A、代理事项
  1)申请专利前最好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了解是否有相同的外观设计已经申请了专利。
  2)代理人按照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准备申请文件,在提交专利局前交申请人审阅并签字。
  3)如果委托我公司制作图片或拍照片,加收制图费和拍照费。
  4)我所代申请人办理向专利局缴纳各种费用的手续,将专利局发出的各种通知书及时转交申请人,同时告知注意事项或提出相应建议。
  5)如申请人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我们,以确保正确收发有关通知和材料。
  B、程序说明
  1)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2)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3)专利申请过程中或专利批准后,随时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4)如果申请人要依据已递交的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向外国的专利申请,应自中国专利申请日起6个月之内委托办理向外国申请的手续,以便享受优先权。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12-2023 山东版权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许可证编号:鲁ICP备05004482号-2

地址:潍坊市健康东街6787号潍坊文化创意产业园606室(高新区管委会西) 监督:山东省版权局

技术支持: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 潍坊华光传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版权服务中心联系电话